關于開展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方案
鄭州外國語中學
關于開展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方案
按照鄭州市教育局下發(fā)的《關于開展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》(鄭教辦【2017】22號)的要求和部署,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(guī)定,大力弘揚艱苦奮斗、勤儉節(jié)約的優(yōu)良傳統(tǒng),根據(jù)市委、市政府進一步加強和規(guī)范辦公用房使用管理要求,經(jīng)校黨委會研究,現(xiàn)制定此整改方案。具體內(nèi)容如下:
一、成立領導小組
組長:王中立
執(zhí)行組長:王麗娟
成員:周華、武百勝、劉淑清、胡應彬、孟占彪
下設辦公室:
由紀委書記胡應彬牽頭,辦公室主任程洛佳、總務處主任李元做好摸底排查、組織實施工作。
二、清理整改范圍
校級、中層干部及部分教師辦公用房。
三、執(zhí)行標準
按照正校級領導崗位18平米/人,副校級12平米/人,其他人員均按9平米/人執(zhí)行。
四、時間節(jié)點
4月10日至13日:摸清底數(shù),制定整改方案;
4月14日至16日:發(fā)出通知,做好調整準備;
4月17日至22日:組織辦公用房整改隔斷施工;
4月23日:辦公室調整,整理安排到位;
4月24日至28日:上報整改情況,迎接上級檢查驗收;
五、整改、調整原則
按照統(tǒng)籌兼顧、適用為主的原則從嚴掌握標準調整辦公用房,最大限度的減少資源閑置和浪費;盡可能的實行校內(nèi)統(tǒng)一規(guī)劃管理,共同使用,充分發(fā)揮公共服務和附屬設施的最大效益功能;對于空置出來的房間以優(yōu)先滿足教育教學的需要,進一步改善廣大教職工辦公條件。
六、具體調整安排
1、正校級領導2人,實際按1人安排(因王中立校長在高中部校區(qū)有辦公室,按規(guī)定初中部不再配備辦公室)。將辦公樓四樓原執(zhí)行校長室中間隔斷,東間作為書記暨執(zhí)行校長室,辦公面積約為17平方米;西間調整為教學校長室,辦公面積為12平方,門口處5平方隔斷為公共服務區(qū)。
2、副校級干部5人。將四樓原教學校長室調整為名校長工作室。將五樓原德育校長室中間隔斷為2間,東間為德育校長室,西間為工會主席室;每間室內(nèi)辦公用12平方,門口處5平方隔斷為公共服務區(qū)。同樣將三樓原辦公室主任室中間隔斷為2間,東間作為副校級干部辦公室;西間南半部隔出9平方為辦公室主任室,剩余部分為信訪接待室。辦公樓五樓508室調整為紀委書記辦公室。
3、中層干部6人。教務處主任室、政教主任室、總務主任室原則上仍在原辦公地方不動,以隔斷或集體辦公的形式,空置出來辦公區(qū)為個處室資料檔案室或家長接待室等教育服務功能,可改善部分行政人員辦公條件,更好地服務于教學,樹立窗口單位形象。
4、將騰出的原工會主席辦公室,隔為獨立2間,再分別內(nèi)隔出兩個9平方為科研主任室和團委書記室,其余部分分別為科研辦公室和《新月》文學社編輯部。
5、原紀委書記室調整為接待室;原三樓行政校長辦公室、校長辦公室、名校長工作室全部騰空,暑假時統(tǒng)一調整安排為教師辦公室。
七、工作要求
各相關人員要充分重視此次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嚴肅性,嚴格按照政策規(guī)定標準執(zhí)行,不走樣;學校行政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,負責工作整體落實;嚴禁以此名義建設、裝修、擴大辦公用房,造成不必要的浪費;對于未按照要求清理辦公用房的干部,由紀檢部門進行嚴肅處理。
中共鄭州外國語中學委員會
2017年4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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