鐵路安全記心間 護路行動我先行——鄭州外國語中學“知路、愛路、護路”宣傳教育
鐵路是國家的重要基礎設施,是國民經濟的大動脈,是老百姓大眾化的交通工具。鐵路的安全,與國家的利益、家庭的幸福、自身的安全息息相關。 隨著鐵路不斷發(fā)展,邁入高鐵時代的中國鐵路,對安全的要求也越來越高。在鐵路沿線活動,極易發(fā)生人身傷亡或影響鐵路安全的事故。 作為新時代的中小學生,有義務去維護好鐵路安全秩序和自身安全。在此,我們倡導: 四不 不要進入鐵路安全防護區(qū)域(防護柵欄)以內,不在鐵道上行走和玩耍。因為火車的速度很快,而且不容易剎車,高速列車形成的特定“列車風”,極易造成傷亡事故。 不要用石頭擊打列車和在鐵路上擺放障礙物。用石頭擊打列車會危害列車上的旅客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,擺放障礙物輕則影響行車安全,重則會導致列車翻車或掉道事故發(fā)生。 盜竊鐵路設備、設施、非法出售或者鐵路器材的行為,不僅給鐵路運輸安全帶來了極大的威脅,而且觸犯了國家的法律。 不要在鐵路沿線兩側30米內放牧牛、羊、馬等牲畜,不在鐵路上擺放障礙物,防止設備設施損壞事故發(fā)生。 《鐵路安全管理條例》明確規(guī)定禁止擾亂鐵路建設、運輸秩序。禁止損壞或者非法占用鐵路設施設備、鐵路標志和鐵路用地。在鐵路上散步、橫穿鐵軌、翻越防護網等,容易造成鐵路交通事故發(fā)生,不僅會影響鐵路行車安全,更是危及到自身生命安全。 禁止實施下列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: (一)非法攔截列車、阻斷鐵路運輸; (二)擾亂鐵路運輸指揮調度機構以及車站、列車的正常秩序; (三)在鐵路線路上放置、遺棄障礙物; (四)擊打列車; (五)擅自移動鐵路線路上的機車車輛,或者擅自開啟列車車門、違規(guī)操縱列車緊急制動設備; (六)拆盜、損毀或者擅自移動鐵路設施設備、機車車輛配件、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; (七)在鐵路線路上行走、坐臥或者在未設道口、人行過道的鐵路線路上通過; (八)擅自進入鐵路線路封閉區(qū)域或者在未設置行人通道的鐵路橋梁、隧道通行; (九)擅自開啟、關閉列車的貨車閥、蓋或者破壞施封狀態(tài); (十)擅自開啟列車中的集裝箱箱門,破壞箱體、閥、蓋或者施封狀態(tài); (十一)擅自松動、拆解、移動列車中的貨物裝載加固材料、裝置和設備; (十二)鉆車、扒車、跳車; (十三)從列車上拋扔雜物; (十四)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(qū)域吸煙; (十五)強行登乘或者以拒絕下車等方式強占列車; (十六)沖擊、堵塞、占用進出站通道或者候車區(qū)、站臺。 ---禁止在鐵路邊放飛孔明燈 ---禁止在鐵路旁放牧 ---禁止在鐵路邊放風箏 ---禁止非法攔截火車、阻斷鐵路運輸 ---禁止擅自進入鐵路封閉區(qū)域 ---禁止鉆車、扒車、跳車 ---禁止在鐵路上行走、坐臥 除此之外 這些鐵路安全知識 還需了解 ↓↓↓ 《鐵路安全管理條例》第二十七條規(guī)定:鐵路線路兩側應當設立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(qū)。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(qū)的范圍,從鐵路線路路堤坡腳、路塹坡頂或者鐵路橋梁(含鐵路、道路兩用橋,下同)外側起向外的距離分別為: (一)城市市區(qū)高速鐵路為10米,其他鐵路為8米; (二)城市郊區(qū)居民居住區(qū)高速鐵路為12米,其他鐵路為10米; (三)村鎮(zhèn)居民居住區(qū)高速鐵路為15米,其他鐵路為12米; (四)其他地區(qū)高速鐵路為20米,其他鐵路為15米。 (轉載自網絡)
上一篇: | 鄭州外國語中學“知路、愛路、護路”倡議書 |
下一篇: | 防溺水,“六不一會四知道”要牢記! |